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肢体残疾评定标准有哪些?
肢体残疾评定标准详解
肢体残疾涵盖了由各种原因导致的肢体畸形、功能损害或丧失。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评定这些残疾,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评定标准。
一、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由于人的肢体残疾、畸形、麻痹等导致的运动功能障碍。这些障碍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如脑瘫、偏瘫、脊髓疾病、小儿麻痹后遗症等。
二、肢体残疾的类别
主要包括以下类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导致的四肢瘫、截瘫;后天性或先天性的截肢、缺肢、短肢以及肢体畸形等。
三、肢体残疾的分级
为了更准确地描述肢体残疾的程度,我们根据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的日常生活能力进行分级。这些日常生活活动包括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等。根据实现这些活动的难易程度进行计分,划分为三个等级。
1. 重度(一级):宣传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这包括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截瘫等。
2. 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例如,截瘫或二肢瘫的残肢有一定功能,双上肢或一下肢的截肢或缺肢等。
3. 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包括一肢的功能障碍,脊柱的畸形,双下肢不等长等。
四、注意事项
在评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如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其他手指,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双下肢不等长小于5cm,脊柱畸形程度小于70度或小于45度等。这些情况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这些评定标准旨在更准确地描述和评估肢体残疾的程度,以便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希望通过这些努力,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支持那些遭受肢体残疾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