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再次否认锁门真相如何
关于刘鑫在“江歌案”中的“锁门”行为及其争议,经过深入分析多方证据和法律认定,以下是我的理解和分析:
从司法证据链的角度来看,刘鑫在案发时的锁门行为得到了法院二审的确认。其第一次报警录音中的“把门锁了”“现在锁着”的陈述,以及警方记录中她承认锁门的记录,均成为重要证据。与此刘鑫阻止江歌报警并隐瞒陈世峰的威胁行为,也在聊天记录及报警内容中得到了证实。法院认为刘鑫对于锁门事实的否认,属于推卸责任的虚假陈述。
刘鑫的陈述中存在明显的矛盾。两次报警记录中关于是否锁门的描述存在关键差异。法院更倾向于相信人在危机中的本能反应所陈述的事实,即首次报警内容更接近真实情境。陈世锋的供述与刘鑫首次报警内容一致,进一步证实了刘鑫曾锁门的事实。
关于刘鑫的辩解及争议点,她在二审中提出的“新证据”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她试图将责任转移到江歌身上,声称陈世峰的目标是江歌而非自己,但这些主张均因缺乏证据而未被采纳。至于刘鑫支持者的观点“门无法从外部反锁”,这一说法已经被物理证据反驳。江歌公寓的设计确实可以从外部上锁后内部仍然可以开启,而案发时的门铃记录也间接证明了刘鑫锁门的事实。
从法律责任和道德争议的角度来看,法院认定刘鑫因锁门行为以及未履行救助义务,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她的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已经构成对江歌生命权的侵害。而在道德层面上,刘鑫对江母的言语攻击以及网络炒作行为,也引发了公众对其诚信度的质疑。
通过深入分析司法证据链、刘鑫的陈述、辩解及争议点,以及法律责任与道德争议,可以明确看出刘鑫否认锁门的说法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案件的争议点已经通过司法程序得到澄清,其后续的辩解缺乏实质性的证据支持。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引发了公众对于道德和人性底线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