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虹市首富涉侵权案开庭
一、案件背景及时序梳理
随着公众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日渐加深,一起涉及电影与剧本的版权争议引起了广泛关注。编剧王某(笔名王晗羽)将电影《西虹市首富》(2018年上映)推上被告席,声称其原创剧本《财产继承者之“有钱了”》被剽窃。以下是本案的脉络梳理。
案件起源
王某宣称电影中的情节如“男主为爱放弃财产”和“带女主看演唱会”等,均源自其原创剧本中的“中国化”改编部分。王某的指控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基于他对自身创作的深厚信心和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诉讼历程
一审阶段(2019-2021年):经过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审理,认为电影与王某剧本在具体表达上并无实质相似性,且缺乏证据显示被告接触过王某的作品,因此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阶段(2021年3月18日):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他主张电影在人物关系、特殊事件和结局反转等方面与其剧本存在“独创性表达”的近似性,但同样未能提供直接的接触证据。
进展
截至2024年8月,该案二审再次开庭。王某依然坚持认为电影的“中国化”改编部分构成侵权,但未提交新的证据。而被告方重申电影改编自美国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并已获得合法授权。
二、双方核心争议焦点解读
原告主张
王某认为电影与其剧本之间存在高度相似性,特别是在主线、人物类型和结局反转等情节上。他主张存在“实质性相似”,并声称曾通过微信向被被告方发送过剧本,但因设备更换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被告抗辩
被告方坚决否认侵权,强调电影是基于美国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授权改编,其人物关系和核心情节均源于原作。被告指出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实际接触过其剧本,且相似内容多为类型化的情节设定,不构成侵权。
三、法院审理焦点及行业影响分析
法律争议点
“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法院需判断原告是否证明被告接触过其作品,以及相似内容是否达到侵权标准。
改编作品的边界:如何界定合法改编与侵权抄袭,特别是在“本土化”创作中的保护范围。
行业启示
此案对于编剧和影视行业具有深远影响。编剧需重视创作痕迹和证据的留存,避免因传播范围有限而导致维权困难。影视公司在改编作品时,应完善版权链条,明确授权来源并保留相关文件,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案件现状及后续发展预测
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双方均未透露和解意向。此案的结果将可能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维持原判,将强化“接触证据”在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重要性;若改判,则将重新界定“实质性相似”的司法标准。此案也提醒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每一个创作者都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应保护自己的创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