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印发文化和旅游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
为了进一步优化山西省的营商环境,激发文化市场的活力,推动文化市场高质量发展,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期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对文化和旅游领域中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编制了一份名为《山西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这份清单旨在要求全省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贯彻落实。
《免罚清单》详细列出了八项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可免于行政处罚。其中包括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单位未依法备案、网吧未按规定核实上网人员身份、所未按规定悬挂相关警示标志以及旅行社在运营过程中的一些违规行为等。这些违法行为在何种条件下可免于处罚也进行了明确说明,即这些违法行为在发现后能够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并且没有违法所得,同时违法情节轻微并未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
这份《免罚清单》的出台,充分展现了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行动。通过包容性的监管方式,不仅有助于激发文化市场的活力,还能够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这也是一次重要的提醒和教育机会。对于那些初次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只要他们能够积极改正错误,就能够避免受到行政处罚,这无疑为他们在遵守法规的同时提供了更多的容错空间。
《免罚清单》的推出也是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明确列出轻微违法行为并设定相应的适用条件,不仅为文化和旅游部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执法依据,也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这也为全省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提供了一个参考和借鉴的范例,有助于推动全省文化市场的统一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