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鸿为什么能娶四个
何鸿的婚姻故事背后,隐藏着历史、法律和社会背景的复杂交织。让我们一同他能够合法拥有多房妻子的原因。
一、大清律例的遗留影响
香港和澳门在殖民时期,沿用了《大清律例》。在这部法律中,允许华人男性纳妾。何鸿在1957年迎娶二太太蓝琼缨时,正是依据此法律,完成了合法纳妾的手续,并签署了纳妾文书。直到香港在1971年废除该律例,澳门回归前也存在类似的法律适用情况。何鸿早期的婚姻行为完全符合当时的法律框架。
二、港澳地区的特殊治理背景
葡萄牙在统治澳门时期,对华人婚姻采取了“多法并用”的治理原则。尽管当时已有葡萄牙法律的一夫一妻制规定,但同时也默许《大清律例》在华人社群中的适用。这种混合的法律体系为何鸿等富商迎娶多房妻子提供了法律空间。在澳门回归前,对于已经存在的婚姻关系,当局选择了尊重而非追溯其合法性。这也为何何鸿后续迎娶三太太陈婉珍和四太太梁安琪提供了可能。
三、婚姻形式的分阶段演变
何鸿与原配黎婉华和二太太蓝琼璎的婚姻,均是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进行登记的。对于三太太和四太太,何鸿选择了不进行法律登记,而是通过传统的仪式如摆酒等向社会宣告他们的婚姻关系。这种形式的婚姻在港澳的富豪圈中被普遍接受,并属于历史遗留的社会惯例。
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在澳门回归后,中国对当地的婚姻事实采取了尊重的态度。对于何鸿已经存在的多房关系,并未进行法律追溯。这种处理方式不仅体现了对历史的尊重,也使得何鸿得以维持其家庭结构的完整性。
何鸿的婚姻合法性源于港澳地区殖民时期的特殊法律环境、历史遗留的婚姻惯例以及回归祖国后对既成事实的尊重和处理方式。他的故事不仅反映了历史的变迁,也体现了法律和社会习俗的交融与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