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被判赔1200万
案件背景
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在2012年成功注册了“米家”商标,这个商标被核定用于第9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报警器、网络通讯设备等。自2016年起,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和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始推出名为“米家MIJIA”的品牌,并将其应用于多款商品如多功能网关、行车记录仪等,同时也用于品牌宣传。杭州联安认为小米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于是在2019年对小米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7800万元。
一审判决结果揭晓
经过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认定小米通讯及小米科技存在侵权行为。判决结果如下:
小米通讯需向杭州联安赔偿经济损失1200万元,并承担维权所产生的合理开支共计10.38万元,合计达1210.38万元。而小米科技则对其中的680.38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做出此判决的依据是,小米的侵权行为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而且,由于“米家”商标与小米生态链的紧密关联,这种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被进一步放大。
争议焦点
此案中涉及几个核心争议点:
1. 商标权益范围:小米辩称其拥有众多与“米家”相关的商标,而杭州联安的商标仅覆盖部分第9类商品。双方争议的焦点仅涉及小米使用的10款产品,并不影响其他品类的使用。
2. 利润计算方式争议:小米对法院采用30%的利润率来计算赔偿金额表示异议,称其硬件业务的综合净利润率实际上远低于1%。
3. 商标使用差异:杭州联安注册的是“MIKA米家”,而小米使用的是“MIJIA”及“米家”组合商标。双方在商标的相似性上存在分歧。
后续进展
面对一审判决,小米表示将提起上诉。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判决并不影响“米家”商标的当前使用。小米还表示,其已对商标进行全类别布局。截至2025年3月,关于此案的终审结果尚未有更新。
总结: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商标专用权的范围以及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虽然小米被判高额赔偿,但其商标布局策略以及上诉行动表明,这一争议尚未完全结束,未来仍有可能发生变化。此案不仅关乎两家公司的利益,也是对整个商标使用、保护的一次严峻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