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汽车购置税新规定
车辆购置税新规定概览
随着时代的变迁,车辆购置税的规定也在不断地调整与完善。自2019年7月1日起,新的车辆购置税规定正式施行,为广大车主带来一系列重要变化。
一、税率及征收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依然维持10%不变,这一标准延续了原暂行条例的规定。应税车辆范围经过调整,新增了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以及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与此非应税车辆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以及专用机械车、电动摩托车等被排除在外。
二、计税价格确定规则
购买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以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为基础。例如,若发票不含税价为20万元,购置税为2万元。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则包括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及消费税。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车辆,如自产自用、受赠或获奖等,计税价格有相应的确定方法。
三、免税及减税政策
除了常规的免税范围,如外国驻华机构车辆、专用车辆等,新政策还针对新能源汽车、挂车等推出了阶段性优惠政策。新能源汽车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购置税。挂车在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
四、纳税申报与管理
新车税制度实行“一车一申报”,车主需在车辆登记地或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个人为户籍地/居住地)进行申报。纳税义务时间以购置应税车辆时取得相关凭证的日期为准。若车辆转让或用途变更导致免税资格失效,需补缴税款。
五、其他重要调整
新规定中明确了计税价格争议的处理方法:若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原《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废止,全面执行新税法。
新的车辆购置税规定更加明确、合理,既考虑了车主的利益,也兼顾了税收的公平性。车主们需及时了解并遵守新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影响。